公告公示

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公告

作者:辽阳县 点击次数:190 发布时间:2017-10-09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辽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正式开始办理,今年继续采取“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”的补贴方式。根据《辽宁省农委、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辽农机〔2017〕64号)的通知要求,补贴重点以农业生产项目区所需机具为优先补贴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,优先补贴推广先进适用、节能环保、高效复试、安全可靠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具。要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为补贴重点,对深松整地、免耕播种、高效植保、秸杆粉碎还田深翻等支持绿色发展的节能环保机具实行优先、敞开补贴。
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、后申请补贴,实行定时定点、带机申请、牌证办理、核实登记的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申请补贴时购机者需知如下注意事项:
1、申请办理
购机者(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、营业执照原件、以及购机发票原件)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农村种地综合直补“一卡通”原件,以及购机发票原件,到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办理登记手续,留存具体联系方式。

2、补贴办理
正式办理补贴时,按手工登记顺序通知,(直致补贴资金办理完毕为止)以接到县农机局电话通知为准。由于农机户原因无法通知到,办理不上农机补贴,由农机户自行负责。县农机局将按手工登记顺序通知办理正式补贴手续。携带相关手续同上,以及购机者还需提供经销商开具的相关手续。
3、机具核实
正式办理农机补贴时,动力机械:如:拖拉机、水稻收割机、玉米收获机现场核实,并办理相关牌、证、照。其他机具由所在地农机区域站入户核实,并提供相关手续。
4、补贴时限
2017年3月1日(含)-2017年11月30日止。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。
5、办理补贴手续地址:县行政公共服务中心(兴隆大街14-1号)。
6、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:0419-7476098

特此通知

辽阳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2017年10月9日